关于成都市统筹规范: 专业技术执业(职业)资格 认定、评审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的有关通知
根据国家、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进一步打破人才评价体制障碍,凡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执业(职业)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可以直接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初级、中级职称认定和评审!
一、申报条件 已取得执业(职业)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按照成都市现行的初级(助理工程师)、中级(工程师)认定、评审的有关规定,参加相应级别职称外语、职称计算机、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(强制性条文与法规)考试。 初级职称(助理工程师)必须具备:中专以上学历。 中级职称(工程师)必须具备:大专以上学历(职大、夜大、函大、成人教育、电大)。
二、初级、中级职称认定、评审所需材料 1、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 一份 2、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 3、中国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一份 4、职称外语、计算机、强制性条文和法规等考试合格证书原件、复印件 一份 5、近期一寸红色免冠彩照 三张 6、认定、评审职称审批表 一份
注意:已取得执业(职业)资格人员,免写论文及工作总结!
三、认定、评审范围 本次允许的部分执业(职业)资格与初级、中级职称认定、评审范围对照表如下:执业资格认定、评审工程师对照表
成都市春晖职称代理评审部: 联系电话:028-87653713(办公室)、028-87661716、13678179771(范老师) 联系地址:成都西门营门口立交桥东站—金港商城A座3楼8室—白芙蓉宾馆相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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